近期,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开展生产、销售领域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场查验了部分无法通过外观判定是否合格的燃气器具。截至10月20日,已立案查处12起涉及燃气器具的违法案件。
此次检查涵盖厦门市现有的197家燃气器具生产经营者,通过全面摸排,强化燃气器具安全知识宣传,重点查处销售“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产品合格证)燃气器具违法行为、查处无证生产或销售无证家用燃气灶和家用燃气热水器违法行为、查处假冒侵权燃气器具违法行为。据统计,检查现场共查扣不合格燃气器具302个,立案12起。
此次共抽查燃气用具产品40批次,其中家用燃气灶15批次、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5批次、家用液化石油气调压器15批次、燃气用具连接用燃气软管5批次,共涉及17家经销单位。经检测,家用燃气热水器合格率100%,家用燃气灶合格率80%(3批次家用燃气灶不合格),燃气软管合格率60%(2批次燃气软管不合格),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合格率53.3%(7批次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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