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晚间,ST花王(原花王股份)公告称,实际控制人肖国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责令肖国强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879.02万元,并处以2637.07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没3516.09万元。
ST花王称,今年2月25日,肖国强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最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85号)显示,经查明,肖国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6年12月初,花王股份时任董事长肖国强打算将“花王股份”“高送转”事项提上工作日程。2016年12月6日15点49分58秒,时任中泰证券保荐代表人的郭忠杰给中泰证券深圳投资银行部副总裁蒋舟打电话,安排其准备“花王股份”“高送转”预案的相关资料。
2016年12月26日,蒋舟将《利润分配与转增方案》的PPT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郭忠杰审阅。2017年1月7日,郭忠杰与肖国强、李洪斌(董事会秘书)初步确定送转方案为10送15股。
2017年2月17日,肖国强安排人员以大股东花王集团的名义向花王股份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议,提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5股。2017年2月20日,花王股份临时停牌。当天,花王集团将现金分红从每10股派0.6元修改为每10股派1.45元,并重新提交了预案提议。
2017年2月22日,花王股份公告称,拟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证监会指出,花王股份筹划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信息属于内幕信息。该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6年12月6日下午4点,公开时间为2017年2月22日,肖国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账户开立情况方面,“戴文武”“吕雪峰”“马凤梧”三个证券账户系肖国强为买入“花王股份”借用的账户,三个账户的实际控制人为肖国强,戴文武为操作人。上述三个涉案证券账户交易“花王股份”的方式均是网上委托和手机委托。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戴文武”证券账户买入“花王股份”403839股,成交金额19958514.6元,敏感期后卖出100股,获利-1184917.13元。“吕雪峰”证券账户买入588900股,成交金额26628,009元,敏感期后全部卖出,获利9293029.33元。“马凤梧”证券账户买入60000股,成交金额2996674元,敏感期后全部卖出,获利682131.36元。上述账户合计获利879.02万元。
证监会指出,肖国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第二百零二条所述“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的行为。
根据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责令肖国强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879.02万元,并处以2637.07万元的罚款。
资料显示,ST花王是一家民营企业,成立于2003年4月,主要从事市政、旅游景观、道路和地产等领域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务,同时少量兼营花卉苗木的种养植业务。
同日晚间,ST花王另一则公告称,近日收到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肖姣君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考虑未来战略事项需要,结合其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肖姣君申请辞去董事、董事长、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0年年报显示,肖姣君为肖国强之女,年仅30岁。曾任职于阿克苏诺贝尔油漆(中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历任ST花王证券部信披专员、CEO助理、行政中心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花圣文体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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