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 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进一步试点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开放。加大对民营企业参与移动通信转售等业务和服务创新的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卫星互联网业务准入制度改革。有关分析指出,这将吸引更多国内外资本进入,增加市场竞争活力,有助于构建更开放透明的电信业务市场,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局面。
深化人工智能等领域应用
据悉,《意见》从准入、竞争、监管、服务四个方面明确了12项重点任务。其中,在持续优化高效开放统一的准入环境方面,《意见》提出了三点,包括优化市场准入管理。对于涉及多类电信业务的新技术新应用,加强业务指导,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一次性申请、一站式审批”等。
加强创新发展支持。加快制定新技术新业务创新发展配套支持政策,鼓励企业进一步深化在5G、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新兴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等。
扩大电信业务开放。推动形成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局面,进一步试点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开放。深入推进电信业务向民间资本开放,加大对民营企业参与移动通信转售等业务和服务创新的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卫星互联网业务准入制度改革,更好地支持民营电信企业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4月初,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其中提出,将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率先开展试点。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此次《意见》提出的“进一步试点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开放”具有重要意义,可吸引更多国内外资本进入这一领域,增加市场竞争活力,同时推动相关技术创新发展。更重要的是,这一举措有助于构建更开放透明的电信业务市场,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元化、高质量的服务。从长远来看,将进一步提升我国电信业务国际竞争力,更好地融入全球电信市场,从而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局面。
电信民企迎来更多发展机遇
“信息通信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行业,是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力量。”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解读称,《意见》旨在通过全面优化行业管理制度、方式、手段,进一步完善支持信息通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更大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更好地发挥信息通信行业“一业带百业”的赋能作用。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国电信和互联网企业数量达16.9万家,民营控股企业超92%,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数量同比增长超35%。
银河航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张世杰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意见》中提出的“加大对民营企业参与移动通信转售等业务和服务创新的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卫星互联网业务准入制度改革”,有利于拓宽民营企业参与电信业务经营的渠道和范围,释放出降低卫星互联网业务市场准入门槛的积极信号,民营卫星互联网企业有望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
“同时,通过给民营企业政策空间,将有助于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将为我国卫星互联网产业发展抢占时间窗口,提升国际竞争力,也将使卫星互联网产业迎来更广阔的应用场景。我们也很期待从《意见》出台到具体举措逐步落地。”张世杰说。
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值得关注
根据《意见》,将进一步打造规范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环境。具体来看,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实施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修复的行业管理新模式,引导企业自觉合规经营。推广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手段,按照合法、科学、审慎的原则,细化信息通信领域“轻微违法不罚”的具体标准,完善配套监管制度,依法给予经营主体容错纠错空间。
构建“以网管网”监管能力。加快探索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推行远程监管、线上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等。
此外,严格规范行政监管执法。强化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领域综合监管体制机制,积极探索跨地区、跨部门综合执法,推进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和执法协作,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执法等。
“《意见》提出的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也值得重点关注。”知名经济学者、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这说明未来电信监管将把握“力度”。
朱克力进一步指出,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体现出政府监管的灵活性和前瞻性,有望为行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抓好落实;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有序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不断提升行业管理的精准性、科学性、有效性;做好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总结行业营商环境建设中好的做法和案例,面向全国推广,形成各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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