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0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在近期组织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产品质量抽检中发现,包括绿能、绿源、爱玛、五星钻豹、五星黑马、新日、宝岛、金箭等共计54款电动自行车不合格。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要求,上述54款不合格电动自行车须退市,不得销售和登记上牌。
据了解,最近一段时间,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电动自行车相关产品问题多发区域和重点品牌、型号,开展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产品质量抽检。本轮抽检发现54款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生产企业涉及天津、江苏、浙江、山东、河北、河南等地的19个品牌,分别是绿能10款,绿源6款,爱玛5款,五星钻豹、五星黑马各4款,新日、宝岛、金箭各3款,台铃、小牛、立马、邦德富士达、新本冈田各2款,绿佳、小鸟、钱江、帅品、途安鸽、五羊各1款。
针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上述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以下6项管控措施:一是通报销售门店所在区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并督促销售门店立即下架,严防流向市场;二是会同公安、交管、生态环境部门将不合格车型从《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删除,不得在北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三是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源头治理;四是通报认证机构依法暂停、撤销相关产品认证证书;五是通报生产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前暂停其新款车型申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六是通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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