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科技3月8日讯 (记者 单征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显示,近日,大塘小鱼关联公司北京渔塘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禁止传销条例》,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943万余元。
处罚详情显示,大塘小鱼采用了一种名为“妈妈代言人”的快速发展会员的营销模式。该会员体系共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代言人、中级代言人、高级代言人、黄金代言人、合伙代言人,按照其累计推广收益金额实现升级。推广收益金额即通过链接或海报推广给好友大塘小鱼任意商品,他人购买成功后获得的收益。
因此,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模式符合组织要件,形成了人员链,也符合计酬要件中的按下线销售业绩给付上线报酬的团队计酬模式,同时,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妈妈代言人的粉丝躺赚模式涉嫌构成传销,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此外,据该公司股权信息显示,北京渔塘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由北京阳光巨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股东包含上海精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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