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的关于对鹏博士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显示,经查明,鹏博士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情形,对鹏博士和时任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杨学平、时任财务负责人王鹏予以通报批评。
责任认定为:氢能产业、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和与电信运营商合作等事项是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信息,可能对鹏博士股票价格形成敏感性影响。该公司多次先于法定信息披露渠道,通过自媒体、上证 e 互动平台等渠道,对外发布上述股票价格敏感信息,信息披露不公平。而且,鹏博士发布上述事项信息时,未充分提示风险,经监管督促才予以披露,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上交所曾于2022年9月26日就上述事项对鹏博士予以监管提醒,但鹏博士仍继续通过非法定披露渠道公开股价敏感信息,情节严重。同时,鹏博士还存在对股权转让款减值计提信息披露不一致,风险提示不充分的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鹏博士时任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杨学平作为公司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的第一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负责人王鹏作为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目前,鹏博士业务主要为云计算,其2021年年报显示,智慧云网业务占当年营收比例为55.8%。据悉鹏博士的云业务市场已经延伸至金融、教育、互联网等多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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