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近日针对不配备驾驶位和方向盘的短途载客类智能网联新产品,发布了规范性文件《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无人接驳车管理细则(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以编码形式给予无人接驳车在特定区域内的相应路权,形成了智能网联汽车新产品的创新管理。
据了解,作为自动驾驶这一新兴技术的落地产品,无人接驳车目前尚不属于工信部所规范的道路机动车辆,无法获得道路行驶权,行业整体上处于在封闭或半封闭园区进行测试示范的阶段。
本次发布的管理细则以安全可控为基本原则,参照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则,通过发放车辆编码的方式,给予无人接驳车相应路权,允许其在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60平方公里内申请行驶线路,依示范区批准分阶段开展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活动。
此次管理细则规范了新产品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事前准入方面,在满足申请主体与测试车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要求必须配备车内驾驶人,并严格规范其作为驾驶人和管理员两方面职责。事中管理方面,通过备案机制、积分管理等事中管理机制,保障测试车辆行驶安全。事后处理方面,借鉴示范区管理经验,明确事故责任认定以及交通违法处理方式,并对事故数据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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