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了该市近三年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其中一起“虚拟产品申购”类诈骗案作案人员近20人,诈骗金额1亿余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17年底,为获取非法利益,沈某(在逃)与被告人刘某东等人预谋,确定了彩金网的运作及盈利模式,并纠集郑某波等人共同实施筹建工作。
2017年底至2018年5月间,刘某东等人在互联网上注册“中国彩金商城”网站,建立中国彩金网网上交易平台,发布伪造的相关政府批文等虚假信息。郑某波等人为规避境内互联网注册审查制度,将“中国彩金商城”官方网站注册在境外互联网服务器并上传到互联网,进行后台交易操作,伪造平台交易活跃假象。仇某斌等人组织培训数十名“客服经理”,利用互联网网站、微信、QQ等网络通信工具散布该平台收益高、风险低等虚假信息,吸引客户入网投资。
2018年5月中旬,彩金网交易平台发售虚拟产品“四叶草”,申购该产品的金额达1亿余元。5月18日前后,沈某等人预谋采取100%中签、全额配票,制造“四叶草”产品价格下跌的方式,隐瞒抽逃被害人申购资金的事实。
5月21日,马某根据沈某、仇某斌的授意发布交易平台闭市公告,将中签率由原拟定的0.86%变更为100%,按照仇某斌提供的客户名单,对青岛地区以外的其他客户的申购资金进行全额配票,致使被害人申购 “四叶草”虚拟产品的资金总计1亿余元无法取回。
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刘某东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或帮助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诈骗罪判处主犯刘某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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