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一则“华为员工越权访问机密数据被判刑”的消息冲上热搜。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易某在2016年12月27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多次通过邮箱将华为公司多个供应商共1183个线缆类编码物料的采购价格发送给上市公司、华为供应商金信诺。易某在2012年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收受金信诺购物卡共计7000元、篮球鞋5双(价值共计人民币16437.6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易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继续向易某追缴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3437.6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华为员工越权访问机密数据牟利被判刑 涉及上市公司金信诺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易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刑事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易某于2006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任职。因工作需要,易某拥有登录华为公司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的权限,可以查看工作范围内相关数据信息。华为公司禁止员工私自在ERP系统查看、下载非工作范围内的电子数据信息。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0年12月,易某从华为公司线缆物控部调任后,未按华为公司的要求将ERP账户线缆类编码物料价格的查询权限清理,至2017年底,易某违反规定多次通过越权查询、借用同事账号登录的方式在ERP系统内获取线缆物料的价格信息。2017年以后,易某发现ERP系统中的POL采购小程序存在漏洞,能通过特定操作绕过权限控制查看系统数据,便以此方式获取线缆物料的价格信息。易某将非法获取的价格数据以发短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深圳市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供应商,简称金信诺公司),从而帮助金信诺公司在华为公司的招标项目中提高中标率。
经查,易某在2016年12月27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多次通过邮箱将华为公司多个供应商共1183个(剔除重复部分共918个)线缆类编码物料的采购价格发送给金信诺公司。易某在2012年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收受金信诺公司购物卡共计7000元、篮球鞋5双(价值共计人民币16437.6元)。
案发后,华为公司出具谅解书,表示对易某侵害华为公司的行为予以谅解。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易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继续向被告人易某追缴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3437.6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易某不服,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并依法改判为免于刑事处罚。2021年9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华为严格约束员工 供应商实行“黑名单”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5月17日,在华为中国生态大会上,时任华为轮值董事长徐直军明确表示,员工不得滥用华为公司的资源和影响力。
徐直军表示,华为每年要处理比较多员工受贿的情况,有一些人进了派出所,或者监狱。“他们的太太给我发邮件,或者到家门口来,希望公司给予宽恕,说上面有四个父母、下面有两个小孩等等。每次遇到这些场景,我都是很伤心的。”
徐直军称:“每次有机会,我都要跟合作伙伴强调,我们要共同努力建立一个阳光的秩序。要努力改进我们的工作、流程、机制,使得这些事情能尽可能少发生。”
徐直军还表示,华为通过了一个决议,严格要求华为公司的所有员工,所有退休的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者和退休的高级管理者,不能利用自己现在和过去在华为公司的一些资源和人脉,帮助自己的亲朋好友来成为华为的合作伙伴,即成为华为的代理商或供应商。也严格禁止对那些已经是华为合作伙伴,包括代理商、供应商来拉关系。一旦查实,华为都要回购他在华为的部分虚拟受限股,或者彻底回购其所有虚拟受限股,同时还要追溯他这一段时间的收益。
徐直军说:“如果我们的员工发生了BCG违规、业务造假等事件,我们不但要严格处理华为员工,还会将参与其中的伙伴也加入黑名单,永不合作。”
徐直军还直言:“我们期望看到的是靠能力、靠本事去获得客户认可、解决客户的问题,帮助客户创造价值,获得我们自己的收益。华为将和伙伴们一起,共同努力,携手同行,真正建立起一个良好、健康、廉洁的市场秩序。”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财经消费)”的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删除:gkjnet@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