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江西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会同省发改委、省总工会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实施意见》围绕“明确责任、健全制度、优化服务、完善工作机制”等4个方面提出23条措施。《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严禁平台企业以任何形式诱导或强迫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要求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责任,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承担相应责任。
在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方面,《实施意见》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健全了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制度;将在景德镇市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江西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全省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围绕加强政策宣传、细化配套政策、推进示范引领、开展集体协商、提升争议处理效能等10个方面提出具体的行动措施。
江西省总工会大力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工会共吸纳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45.77万人,其中2021年新发展会员15.8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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