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健康、养老、育幼、家政、社区服务等为代表的生活性服务业,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为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便利共享不够、质量标准不高、人才支撑不强等问题提出9个方面30项具体举措。
生活服务业需求旺盛
最近,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86岁的独居老人朱奶奶,在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的帮助下,请到了称心的钟点工,日常帮她做做家务,陪她读书、玩跳棋、做手工。朱奶奶专门来到服务站表示感谢,并送上了自己用毛线制作的手工花。
据了解,自去年6月挂牌以来,广州市北京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已为居民们提供了2000多人次的服务,服务站每天都会收到不少街坊邻居的咨询。
近年来,随着生活品质的提高,人们对服务业的需求日益旺盛,生活服务业得到蓬勃发展,但也存在有效供给不足、便利共享不够、质量标准不高、人才支撑不强、营商环境不优、政策落地不到位等问题,人们日常生活的切身感受亟待改善。
“生活性服务业是指能满足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的服务活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李勇坚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生活服务业需求旺盛、内容丰富,既涵盖公共服务内容,也包括完全由市场供给的个性化、多样化的相关服务;既有全体人民均等享有的免费服务,也有广大群众共需、共享的普惠服务,还有居民自我消费的个性服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司长欧晓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意见》围绕促进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从9个方面提出了30条任务措施,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是各地各部门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欧晓理表示,《意见》的一个政策重心就是要大力发展普惠性生活服务业,努力让生活服务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促进群众身边和家门口的社区服务更加亲民、便民、利民、惠民。
关注“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
《意见》明确了公益性基础性生活性服务业内涵,提出要分层分类加强服务供给,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关注“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推动服务数字化赋能,促进城市生活服务品质提升。
在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方面,《意见》提出,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在“一老一小”等供需矛盾突出的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性生活服务。
在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方面,《意见》指出,要推动公共服务机构、便民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网点辐射所有城乡社区,推进社区物业延伸发展基础性、嵌入式服务。推动大城市加快发展老年助餐、居家照护服务,力争5年内逐步覆盖80%以上社区。支持城市利用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设施,推动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统筹城市生活服务网点建设改造,扩大网点规模,完善网点布局、业态结构和服务功能。探索社区服务设施“一点多用”,提升一站式便民服务能力,探索建立社区生活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和质量认证机制。
在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方面,《意见》要求,加快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支持以企业为主体、行业组织为依托,在养老、育幼、家政、物业服务等领域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推出一批标杆化服务标准,推广分领域质量认证。
加快补齐场地设施短板
场地设施短缺是人们普遍反映的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痛点之一。针对服务场地设施“租不到”“租不起”等难题,《意见》提出要加快补齐服务场地设施短板。
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统筹设置幼儿园、托育点、养老服务设施、卫生服务中心、微型消防站、体育健身设施、家政服务点、维修点、便利店、菜店、食堂以及公共阅读和双创空间等,并开展社区基础服务设施面积条件达标监测评价。
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服务设施,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开展儿童友好城市示范,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各地补建社区“一老一小”、公共卫生、全民健身等服务设施,可依法依规适当放宽用地和容积率限制,推广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场地设施、市场主体微利运营模式,降低普惠性生活服务的成本。
李勇坚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服务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和“助推器”,也是吸纳就业最多的产业,而生活性服务业是承载服务业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生活性服务业越发呈现出吸纳就业容量大、弹性高、方式活等特点,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协调性不断加强。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既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又能挖掘和释放就业潜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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